中共德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:一、在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工作,协助党委维护党章和党内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,保证正确地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。二、协助院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,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分解、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;做好教育、制度、监督并重惩防体系的建设;做好党政齐抓共管,部门各负其责的组织协调工作。三、建立处、科级干部廉政档案,作为干部业绩评定、奖惩、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。四、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党内法规的案件,检查和处理行政监察对象违反行政法规的案件,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、行政监察对象的处分。五、受理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、控告和申诉,维护和保障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。六、管理院长信箱,受理干部群众来信来访,负责案件查办、转办、催办工作。安排院领导接访工作。七、加强行政效能监察,维护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的严肃性,保证政令畅通。八、参与学院的干部人事、招生就业、收费标准和经费使用等有关事项的监督工作;参与学院教学仪器设备、图书、大宗物资采购、基建项目等招投标方面的监督工作,做好执法监察工作。九、对学院财务和二级财务进行财务审计;对院办企业进行经济效益审计;对担任经济、财务工作的处级及其以下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。通过审计向院领导提出合理使用学院有限经费的建议。十、负责对各部门、各经营实体执行国家有关经济政策、法规和财经制度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;受理干部、群众有关政纪的申诉和控告案件;协同有关部门查处行业不正之风,保证和促进教育科研和改革的顺利进行。 十一、负责督促检查学院各部门考勤情况,对学院环境卫生、资产维护、工作秩序等进行巡查,维护学院正常工作秩序和劳动纪律。十二、负责学院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,对各部门工作效能提出考核意见。配合组织人事部门搞好处、科级干部考核。十三、负责本部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的提高与培训,不断加强队伍建设。十四、承办院党委、院领导和上级纪委、监察部门交办的有关事宜。